0536-8878906
生育津貼
一、辦理條件:
1、所在單位按照規(guī)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(xù)足額繳費一年以上,女職工合法生育或計劃內懷孕流、引產的享受生育津貼。
2、女職工生育或流、引產出院結算后每月1-15日,由單位經辦人或職工本人(或書面委托人)持相關材料到各區(qū)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津貼申領。
二、所需材料:
1、 職工本人的《勞動和社會保障卡》;
2、 居民身份證;
3、《計劃生育服務手冊》(準生證);
4、 出生醫(yī)學證明;
5、《城鎮(zhèn)職工生育保險參保單位職工生育津貼審批表》(單位填寫并加蓋公章)職工本人在我市開設的個人結算戶存折帳號。(注:開戶行可選擇工商銀行、建設銀行、交通銀行、中國銀行等。)
6、 委托他人辦理的需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原件。
注:女職工生育津貼辦理按照當地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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